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江蘇云港環境修復有限公司土壤資源再利用項目;
建設單位:江蘇云港環境修復有限公司;
建設地址:連云港市灌云縣臨港產業區緯七路北側;
項目概要:江蘇云港環境修復有限公司擬投資50000萬元,進行江蘇云港環境修復有限公司土壤資源再利用項目。項目建成后,年產年處置污染土壤、工業固廢(含污泥等)146萬立方米,年產陶粒60萬立方米、砂石建材及路基材料73萬立方米。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污染防治理措施
1、廢水
本項目采用雨污分流,項目生物堆降解用水、原料庫噴淋用水、綠化用水進入物料最終蒸發損耗,不外排;廠區外排廢水主要為淋洗廢水、堿液噴淋廢水、車輛清洗廢水、實驗室廢水、初期雨水、循環冷卻系統廢水和職工生活污水,經收集或分質預處理后排入勝科(連云港)水務有限公司處理,尾水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進入新沂河(北泓)。
2、廢氣
項目破碎、固化穩定化、混合攪拌工序產生的粉塵經管道或集氣罩收集后由1套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氣筒編號DA001]外排,生物堆有機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由1套兩級活性炭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氣筒編號DA002]外排,常溫解析有機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由1套兩級活性炭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氣筒編號DA003]外排,熱脫附廢氣密閉管道收集經2套旋風除塵+急冷塔+堿液噴淋+活性炭處理后通過2根15米高排氣筒[排氣筒編號DA004、DA005]外排,回轉窯廢氣密閉管道收集經3套旋風除塵器+布袋除塵器+SNCR脫硝+2級雙堿法脫硫+除霧器處理后通過3根60米高排氣筒[排氣筒編號DA006、DA007、DA008]外排,污泥接收、儲存、陳化、廢水處理站廢氣經集氣罩、管道收集后由1套兩級活性炭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氣筒編號DA009]外排,生物質筒倉、水泥筒倉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氣筒編號DA010]外排,實驗室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由1套堿噴淋+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氣筒編號DA011]外排。
本項目以廠區邊界為起點,設置100m的衛生防護距離,根據現場勘查,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內無居民區、學校、醫院等敏感目標。待項目運行后,衛生防護距離范圍內亦不得設置居民區、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點。
3、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污染源是
回轉窯、造粒機、攪拌系統、對輥破碎機、提升系統、窯爐煙氣處理系統、污泥輸送泵等各種泵、風機等,擬采取合理布局,采用隔聲、消聲等措施。本項目建成后,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對聲環境影響較小。
4、固廢
本項目危險廢物委托資質單位處置,一般工業固廢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處理。本項目固廢均取得了妥善處置,實現零排放,對環境基本無影響。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擬建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政策、規范及相關規劃要求;生產過程中遵循清潔生產理念,所采用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技術可行、經濟合理,能保證各類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預測結果表明項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對周圍環境和環境保護目標影響較小;通過采取有針對性的風險防范措施并落實應急預案,項目的環境風險可接受。建設單位開展的公眾參與結果表明公眾對項目建設表示理解和支持。綜上所述,在落實本報告書中的各項環保措施以及各級環保主管部門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從環保角度分析,擬建項目的建設具有環境可行性。同時,擬建項目在設計、建設、運行全過程中還必須滿足消防、安全、職業衛生等相關管理要求,進行規范化的設計、施工和運行管理。
四、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江蘇云港環境修復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瑞翔
聯系電話:13914956527
電子郵件:917639173@qq.com
五、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單位的名稱
單位名稱:蘇州市宏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吳工
聯系電話:15190012949
電子郵件:hy_wgg@jshongyu.cn
六、索取報告書簡本和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索取報告書簡本或者向建設單位、評價單位索取補充信息請于信息公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電話或者E-Mail方式索取。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鏈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