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縣東城區東方紅油庫地塊(簡稱“項目地塊”)位于灌云縣鹽運中路東側、原河東村村委南側,占地面積約24432.9m2(合36.6畝),所屬行業為油氣倉儲G5941。項目地塊歷史上只存在過油庫一家企業,項目地塊1960年之前為農田,1960年地塊內建設東方紅油庫,用于柴油的暫存及銷售。地塊內油罐皆為地上油罐(包括四個立罐(容積500m3),其余均為臥罐(容積30m3));油庫于2003年停用,2005年地塊西側生活辦公區用作養老院使用(2020年停用);地塊內建筑于2006年開始陸續拆除(地塊內部生活辦公區、倉庫、門衛、養老院及罐區混凝土支架等未拆除);2022年7月地塊內建筑物(除東側、北側部分、南側部分圍墻外)均被拆除。根據《江蘇省灌云縣東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10-2030年),該地塊規劃為二類居住用地(R2)。
目前項目地塊擬供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2018〕8號)第59條第二條款:“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于以上要求,灌云縣國有土地儲備中心委托蘇州市宏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我司”)對該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通過調閱Google Earth歷史影像及天地圖資料,初步獲取了項目地塊1966年之后的用地影像,如圖3-7所示。經與相關人員訪談(《現場踏勘記錄單及人員訪談記錄單》見附件1、2的資料得知,該項目地塊用地歷史大致可以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1960之前):地塊內為農田;
第二階段(1960年-2003年):1960年后為東方紅油庫用地,1993年地塊南側一排罐區拆除,并在地塊東側建設4個500m3立罐。2003年油庫停用;
第三階段(2003年--2007年):2005年地塊西側生活辦公區用作東方紅養老院;2006年地塊內開始陸續拆除;所有儲罐皆被拆除外運,地塊內部生活辦公區、倉庫、門衛、養老院、圍墻、罐區混凝土支架及高架罐區結構等未拆除;
第四階段(2007年--2022年):2022年7月地塊內全部拆除(除東側、北側部分、南側部分圍墻外)。
基于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資料搜集、現場踏勘和現場訪談)結果以及相關導則要求,本次調查土壤監測點位的布設數量根據《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確定:在初步調查階段,地塊面積≤5000m2,土壤采樣點位數不少于 3 個;地塊面積>5000m2,土壤采樣點位數不少于 6 個。根據《江蘇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效果評估報告編制補充規定》(蘇環便函〔2022?〕1085號)附件4,重點區域布點不大于(20*20m);一般區域布點不大于(40*40m)?。故本次調查對該地塊采用分區布點(一般區域(40*40m)、重點區域(20*20m))+判斷布點法進行土壤監測點位布設,共布設42個土壤點位。
另外在調查地塊西南側的空地里布設1個土壤對照監測點位,及在地塊東側、北側、南側空地里各布設3個表層土壤對照點位。對照點布置區域歷史上存在過住宅,住宅已于2018年拆除,目前為空地,用地情況相對穩定(調查點位位于原居民點房屋正下方,存在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污染的可能性不大,且地表建筑已經全部拆除)。
根據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識別出地塊內企業潛在污染物石油烴(C10-C40)、?甲基叔丁基醚。因此,本次調查土壤檢測項目為:pH+(GB36600-2018表1中的45項基本項目)+特征因子(石油烴(C10-C40)、?甲基叔丁基醚)。
?地下水檢測項目為pH+(GB36600-2018表1中的45項基本項目)+(GB/T 14848-2017常規35項評價)(其中銅、汞、砷、鎘、鉛、六價鉻、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及甲苯為(GB36600-2018表1中的45項基本項目)+特征因子(?石油烴(C10?-C40?)、甲基叔丁基醚)。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設置了42個土壤監測點位,共采集土壤樣品191個(含21個土壤平行樣?),主要分析了45個基本項目+pH和2項特征因子(?石油烴(C10?-C40?)、甲基叔丁基醚),點位設置滿足?《江蘇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效果評估報告編制補充規定》(蘇環便函〔2022?〕1085號)附件4標準,重點區域布點按照(20*20m);一般區域布點按照(40*40m),取樣的區域代表性,經調查發現地塊內土壤檢測項目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江 西 省 地 方 標 準??DB36/ 1282—2020)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設置8個地下水監測點位,地下水樣品10個(含2個地下水平行樣),主要分析了45個基本項目+pH和2項特征因子(?石油烴(C10?-C40?)、甲基叔丁基醚)。采樣判斷布點法在地塊內重點區域設置地下水監測點位。經調查發現,色度、嗅和味、濁度等檢出濃度高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V類水限值篩選值;?其他項目均滿足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根據《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指南》附錄H,色度、嗅和味、濁度不屬于有毒有害物質,根據《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指南》第三章3.1章節,色度、嗅和味、濁度等常規指標超標無需做風險評估。
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及《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指南》色度、嗅和味、濁度不是關注的污染物,且色度、嗅和味、濁度不具有揮發性,如不經口飲用,不經呼吸道吸入,不經皮膚接觸,不具備暴露途徑的情況,對人體無害。
?本地塊滿足未來二類居住用地(R2)用地的開發需求,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開展進一步的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和人體健康風險評估工作。
u?建設單位名稱:灌云縣國有土地儲備中心
u?地址:連云港市灌云縣
u?聯系人:周工
u?電話:17327203560
u?單位名稱:蘇州市宏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u?地址:蘇州高新區向陽路198號6幢4樓;
u?聯系人:周工;
u?郵 箱:hy_zx@jshongyu.cn
u?聯系電話:0512-68361805
公眾可在本項目公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提出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