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等有關規定,建設單位于2022年6月委托蘇州市宏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擔本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工作,驗收單位于2022年7月29日召開會議,并組織驗收組踏勘了建設項目現場,對驗收調查報告進行了審查,提出了驗收意見。為更好地做好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現對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及驗收意見進行公示。
一、項目簡介
菲斯達排放控制裝置(蘇州)有限公司位于蘇州高新區鹿山路368號。公司經營范圍為:研發、生產、銷售汽車發動機排放控制裝置、電子和工業的金屬沖壓件,并提供技術和售后服務、噴涂(非危險品)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2021年12月,企業投資1500萬元進行本項目建設,項目建成后新增年產電子執行器100萬件。
本項目環評及審批過程:菲斯達排放控制裝置(蘇州)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委托蘇州市宏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編制了《菲斯達排放控制裝置(蘇州)有限公司新增年產電子執行器100萬件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21年11月19日取得了蘇州市生態環境局環保審批意見,審批文號:蘇環建[2021]05第0078號。本項目主體工程與環保設施于2021年12月開工建設,2022年5月竣工建成并進行調試。
(1)廢氣現場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和顆粒物廠界無組織排放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排放標準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3標準;廠區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滿足江蘇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排放標準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附錄 A 表 A.1中的特別排放限值;硫化氫、臭氣濃度排放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標準。
本項目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廠界外監控點濃度最大值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濃度的80%,廠區內監控點濃度最大值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A表A.1中的特別排放限值。
(2)廢水現場監測結果
本項目營運期無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產生及排放,因此未進行廢水監測。
(3)噪聲現場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東、西、北廠界噪聲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南廠界噪聲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
(4)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包括塑料廢料、廢包裝材料、不合格品、廢粉末、收集金屬粉塵、廢濾芯、廢液壓油、廢潤滑油、廢包裝桶和廢燈管。其中,塑料廢料、廢包裝材料、不合格品、廢粉末、收集金屬粉塵由蘇州市金鑫并鐵廠處理;廢濾芯、廢液壓油、廢潤滑油、廢包裝桶委托蘇州新區環保服務中心有限公司處理,廢燈管因四年更換一次,企業承諾產生后委托蘇州惠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處置,已出具處置承諾書。因此本項目的固體廢棄物能夠資源化、無害化和減量化,實現對外環境零排放,對周圍環境不產生影響,也不會產生二次污染。
二、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委托單位:菲斯達排放控制裝置(蘇州)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蘇州高新區鹿山路368號
聯系人:孫雨花
聯系電話:17721131095
郵編:215000
公示期:2022年08月01日——2022年08月26日
注:驗收調查報告見附件
菲斯達排放控制裝置(蘇州)有限公司新增年產電子執行器100萬件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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