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等有關規定,建設單位于2022年4月委托蘇州環優檢測有限公司承擔本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工作,建設單位于2022年8月10日組織驗收組踏勘了建設項目現場,對驗收監測報告進行了審查,提出了驗收意見。為更好地做好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現對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驗收意見進行公示。
一、項目簡介
建湖段工程起于建湖、射陽交界處,三界河中心處(K9+324.400),下穿規劃連鹽鐵路,跨越通榆河、串場河后與204國道平交,經岡西鎮,繞越建湖縣城,經顏單鎮、恒濟鎮后終于331省道(K69+209.940)。路線全長59.886km,工程采用雙向四車道一級公路標準,設計速度100km/h,路基頂寬26米,橋梁設計荷載為公路-Ⅰ級。路面結構層為4cmSUP-13S細粒式瀝青混合料+8cmAC-20中粒式瀝青混合料+ 34cm水泥穩定碎石+20cm12%石灰土,工程總投資17.6億元。
本項目環評及審批過程:2011年9月13日,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蘇發改基礎發[2011]1494號”文對射陽至建湖公路工程建議書進行了批復,同意本項目立項。2012年3月,射陽縣交通運輸局、建湖縣交通運輸局委托同濟大學完成了射陽至建湖公路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并編制了《射陽至建湖公路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2013年3月19日,原江蘇省環境保護廳以“蘇環審[2013]52號”文對該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了批復,本項目于2013年5月開工,于2019年4月竣工完成。
2015年,鹽城市交通規劃設計院編制了《關于233省道射陽至建湖公路(G204-S331段)施工圖設計的批復》(蘇交公程[2015]193號),2016年,鹽城市交通規劃設計院編制了《關于233省道射陽至建湖公路(三界河-G204段及下穿新長鐵路段)施工圖設計的批復》(蘇交公程[2016]230號)。
驗收工作的開展:2022年4月,建湖縣交通運輸局委托蘇州環優檢測有限公司對其建成運行“射陽至建湖公路工程項目(建湖段)”進行驗收監測,蘇州環優檢測有限公司組織專業技術人員于2022年7月19日-7月25日進行了現場監測和環境管理檢查,建湖縣交通運輸局根據監測分析結果和現場自查情況編制該項目驗收監測調查報告。
(1)廢水:本項目施工期間,建設單位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水體污染的措施,未對沿線地表水體造成不良影響。運營期,項目排水體系完善,集水主要排入自然溝渠,對沿線水環境基本無影響;建設單位優化橋面排水設計,在通榆河大橋、沙村河中橋、吉溝中橋和家廟中橋(沒看到家廟中橋,建設單位在西塘河大橋、恒濟河大橋設置了相關設施,照片中只有通榆河大橋和西塘河大橋設置了沉淀池)的橋梁已設置橋面徑流收集系統,同時在橋梁設置沉淀池,橋面徑流經收集系統收集后,進入沉淀池,工程跨越通榆河保護區橋梁段設置橋面徑流收集系統,同時在橋梁下方設置沉淀池,確保橋面徑流和路面徑流不進入通榆河,最終排放至保護區范圍外的農灌水體;位于西塘河重要濕地部分區域路段道路設置暗溝,收集路面徑流后排入保護區外溝渠。
(2)廢氣:本項目施工期間,瀝青拌和場、混合料拌和場、混凝土構件預制場、物料堆場選址避讓沿線環境敏感點,設置在環境敏感點主導風向下風向200米以外;采取蓬布遮蓋、表面潮濕處理、定期灑水等措施,抑制物料揚塵污染,必要時設置擋風墻,并對瀝青混合料拌和設備增配瀝青煙凈化裝置,使用高清潔度燃油,抑制汽車尾氣污染。
本項目運營期間,公路沿線綠化進行養護,以吸附道路揚塵、顆粒物和汽車尾氣,保證公路沿線環境空氣質量。本項目的綠化主要分為中央分隔帶綠化、側分帶綠化、平交口綠化,在道路兩側均種植了林帶,其綠化效果較好,能夠起到降噪、防塵和防止水土流失等作用。
(3)噪聲:驗收監測期間,根據聲環境現狀監測結果表明:在現狀車流量條件下,2類區敏感點噪聲監測點晝間監測結果均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要求;4a類區敏感點噪聲監測點晝間監測結果均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4a類標準要求;從斷面衰減監測結果看,邊界線外35m之外,晝間、夜間噪聲值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表1中2類標準,隨著距離的衰減,交通噪聲對環境的影響較小;交通噪聲24小時連續監測中233省道(射陽至建湖段)桃園村四組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表1中4a類標準。
(4)固廢:施工期固廢均得到有效處置;本項目運營期無固體廢棄物產生。
二、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委托單位:建湖縣交通運輸局
建設地點:射陽至建湖公路工程項目(建湖段)
聯系人:瞿鴻飛
聯系電話:0515-86212210
郵編:224000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請公眾提供個人準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職業、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聯系電話;
(2)根據您掌握的情況,認為該項目運營對環境質量造成的危害/影響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該地區建設該項目;
(4)您認為該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危害/影響程度;
(5)您對該項目環保方面有何建議和要求;
(6)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并簡要說明原因。
四、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供意見:
(1)通過Email方式
(2)直接打電話的方式
(3)寫信的方式
五、公示時間?
?公眾可在本項目公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或驗收調查機構提出寶貴意見。
《射陽至建湖公路工程項目(建湖段)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公示期:2022年8月20日—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