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等有關規定,建設單位于2020年12月委托蘇州宏宇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承擔本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工作,建設單位于2021年4月16日組織驗收組踏勘了建設項目現場,對驗收監測報告進行了審查,提出了驗收意見。為更好地做好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現對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驗收意見進行公示。
一、項目簡介
蘇州頂益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1日,注冊資本金530萬,主要經營范圍是聚酯膜切割、加工、銷售:化纖原料銷售。2020年3月13日和3月31日,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依法執法檢查,2019年未批先建違法新增投運磨毛機1臺,由于投產至今建設項目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手續。根據蘇州市吳江區環境監察大隊執法人員傳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蘇環行聽告字[2019]09第146(1)號)及《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蘇環行罰字[2020]09第050號)中,本項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等的規定。因此,對單位處以罰款共計人民幣肆仟元整的行政處罰。目前企業已完成未批先建違法新增投運磨毛機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補辦并取得蘇州市行政審批局批復(蘇行審環評【2020】50198號),并取得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備案證號:平行審備【2020】10號)。
本項目環評及審批過程:蘇州頂益薄膜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9月委托江蘇盛羽通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年加工特種薄膜 500 噸項目》,于2020年11月5日獲得蘇州市行政審批局批復,檔案編號:蘇行審環評【2020】50198號。本項目主體工程復工與環保設施建設于2019年10月開始,2021年1月竣工建成并調試,2021年2月投入生產。
驗收工作的開展:蘇州頂益薄膜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對其建成運行“年加工特種薄膜500噸項目”開展自主驗收工作,并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0日委托蘇州環優檢測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監測和環境管理檢查,最終蘇州頂益薄膜材料有限公司相關技術人員根據監測分析結果和現場檢查情況編制該項目驗收監測報告表。
1、廢氣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有組織顆粒物排放濃度、速率小時均值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無組織顆粒物排放濃度最大值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標準。
2、廢水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廠區實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同時本項目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網排入蘇州市吳江區平望鎮生活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處理,pH值、COD、SS排放濃度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氨氮、總磷、總氮排放濃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B等級標準要求,即生活污水接管標準。COD、SS、氨氮、總磷、總氮排放量滿足本環評報告總量控制要求。
3、噪聲監測結果
本項目驗收監測期間,已采取減振隔音降噪措施,廠界東、南、西、北各監測點噪聲監測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2類標準。
4、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包括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布袋除塵器收集的金剛砂、沉淀的金剛砂,無危險廢物。其中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蘇州市虎順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處置;袋除塵器收集的金剛砂統一收集后回用于生產流程;沉淀的金剛砂收集后外售給供應商鹽城市文廣磨料磨具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二、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委托單位:蘇州頂益薄膜材料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吳江平望鎮梅堰開發區(雙浜村)
聯系人:沈杰
聯系電話:18626217933
郵編:215000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請公眾提供個人準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職業、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聯系電話;
(2)根據您掌握的情況,認為該項目運營對環境質量造成的危害/影響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該地區建設該項目;
(4)您認為該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危害/影響程度;
(5)您對該項目環保方面有何建議和要求;
(6)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并簡要說明原因。
四、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供意見:
(1)通過Email方式
(2)直接打電話的方式
(3)寫信的方式
五、公示時間?
????公眾可在本項目公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或驗收調查機構提出寶貴意見。
《年加工特種薄膜500噸項目》公示期: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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