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等有關規定,建設單位于2021年10月委托蘇州市宏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擔本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工作,建設單位于2021年12月3日組織驗收組踏勘了建設項目現場,對驗收監測報告進行了審查,提出了驗收意見。為更好地做好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現對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驗收意見進行公示。
一、項目簡介
蘇州市天燁鈑金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于2008年填報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申報(登記)表進行備案,位于蘇州市吳中區230省道藏書886號(蘇州市吳中區藏書鎮永豐村),年產紡織機械部件1萬件。
由于近年來市場需求不斷增加,企業目前產品及產能已遠無法滿足市場需求,為更好適應市場的需求和變化,并為企業尋求更好的發展空間,企業進行擴建,拓寬市場是非常有必要的。企業為自身發展需求和適應市場變化進行改擴建,增加租賃廠區面積,同時取消原紡織機械部件1萬件/年,改為年產通用設備零部件340萬臺套、專用設備零部件280萬臺套、通訊器材零部件220萬臺套、汽車零部件160萬臺套。企業產品主要為各種通用設備零部件、專用設備零部件、通訊器材零部件、汽車零部件,其主要為各種設備的配套零件的生產,同時為個各種設備生產廠家大量需求的產品,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
企業改擴建后有2個廠區,其中1號廠區位于蘇州市吳中區胥口鎮石胥路999號,主要為生產塑料配件(非最終產品,為產品的一個配件,與2號廠區的其他配件一同組裝成最終產品);2號廠區位于蘇州市吳中區230省道藏書886號,在1號廠區北側,隔蘇福路(230省道),為主要生產廠區。
項目已于2021年2月7日取得蘇州市吳中區行政審批局備案證,備案證號:吳中行審備[2021]35號,項目代碼:2102-320506-89-01-592546。
本項目環評及審批過程:蘇州市天燁鈑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委托蘇州市宏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編制了《蘇州市天燁鈑金制品有限公司年產通用設備零部件、專用設備零部件等產品1000萬臺套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21年6月18日取得了蘇州市行政審批局審批意見,《關于蘇州市天燁鈑金制品有限公司年產通用設備零部件、專用設備零部件等產品1000萬臺套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蘇州市行政審批局,蘇行審環評[2021]60071號,2021年06月18日)。本項目主體工程與環保設施于2021年6月開工,2021年9月竣工,2021年10月調試。
驗收范圍:通用設備零部件340萬臺套/年、專用設備零部件280萬臺套/年、通訊器材零部件220萬臺套/年、汽車零部件160萬臺套/年。
2021年10月蘇州市天燁鈑金制品有限公司委托蘇州市宏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其建成投入生產的“蘇州市天燁鈑金制品有限公司年產通用設備零部件、專用設備零部件等產品1000萬臺套項目”進行驗收監測,蘇州市宏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蘇州中科國源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和2021年11月12日進行現場監測和環境管理檢查,根據監測分析結果和現場檢查情況編制該項目驗收監測報告表。
1、廢水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1號廠區生活廢水與廠內其他企業混排不滿足驗收監測條件故未進行監測。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2號廠區廢水總排口pH、COD、SS排放濃度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標準要求,氨氮、總磷滿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標準要求。
2、廢氣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1號廠區;有組織廢氣P1排氣筒及廠界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標準要求;廠區內非甲烷總烴滿足江蘇省地標《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2號廠區;有組織廢氣P2排氣筒、P3排氣筒顆粒物排放濃度和速率滿足江蘇省地標《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要求。有組織廢氣P4排氣筒、P5排氣筒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和速率滿足江蘇省地標《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要求。P4排氣筒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滿足江蘇省地方標準《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32/3728-2019)標準要求。廠界無組織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滿足江蘇省地標《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要求。廠區內非甲烷總烴滿足江蘇省地標《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要求。
排氣筒P1的“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對非甲烷總烴的處理效率為88.0%~88.9%;排氣筒P4的“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對非甲烷總烴的處理效率為89.5%~89.9%;排氣筒P5的“活性炭吸附裝置”對非甲烷總烴的處理效率為44.9%~50.8%;排氣筒P2、排氣筒P3的顆粒物未檢出。
3、噪聲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1號廠區廠界監測點噪聲監測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驗收監測期間,2號廠區東、西、北側廠界監測點噪聲監測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南側廠界滿足4類標準。
4、固體廢物
項目1號廠區固體廢物主要是廢塑料、一般廢包裝材料、廢活性炭、生活垃圾。
項目2號廠區固體廢物主要是廢金屬邊角料、廢焊渣、廢鋼丸、脫落的樹脂膜、收集的金屬粉塵、收集的塑粉粉塵、廢濾筒、一般廢包裝材料、預脫脂廢液、主脫脂廢液、硅烷處理廢液、廢活性炭、廢水處理污泥、廢油、廢油包裝桶、沾染廢包裝材料、廢抹布、廢切削液、廢石英砂、廢水處理廢活性炭、廢膜、蒸發濃縮液、含切削液金屬碎屑、生活垃圾。
廢塑料、一般廢包裝材料、廢金屬邊角料、廢焊渣、廢鋼丸、脫落的樹脂膜、收集的金屬粉塵、收集的塑粉粉塵、廢濾筒、一般廢包裝材料等一般工業固廢外售(蘇州锝航金屬材料有限公司)綜合利用。
預脫脂廢液、主脫脂廢液、硅烷處理廢液、廢活性炭、廢水處理污泥、廢油、廢油包裝桶、沾染廢包裝材料、廢抹布、廢切削液、廢石英砂、廢水處理廢活性炭、廢膜、蒸發濃縮液、含切削液金屬碎屑等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淮安華昌固廢處置有限公司)處置。
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蘇州市吳中區木瀆鎮環境衛生管理所)清運。
5、總量
本項目驗收監測期間,有組織廢氣中非甲烷總烴、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年排放量滿足環評總量控制要求。廢水排放口COD、SS、氨氮、總磷滿足環評總量控制要求。
二、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委托單位:蘇州市天燁鈑金制品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1號廠區蘇州市吳中區胥口鎮石胥路999號,2號廠區蘇州市吳中區230省道藏書886號
聯系人:魏玉剛
聯系電話:18913136517
郵編:215000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請公眾提供個人準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職業、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聯系電話;
(2)根據您掌握的情況,認為該項目運營對環境質量造成的危害/影響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該地區建設該項目;
(4)您認為該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危害/影響程度;
(5)您對該項目環保方面有何建議和要求;
(6)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并簡要說明原因。
四、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供意見:
(1)通過Email方式
(2)直接打電話的方式
(3)寫信的方式
五、公示時間
公眾可在本項目公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或驗收調查機構提出寶貴意見。
《蘇州市天燁鈑金制品有限公司年產通用設備零部件、專用設備零部件等產品1000萬臺套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公示期: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