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等有關規定,建設單位于2021年9月委托蘇州市宏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技術協助單位,幫助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建設單位于2021年11月18日組織驗收組踏勘了建設項目現場,對驗收監測報告進行了審查,提出了驗收意見。為更好地做好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現對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驗收意見進行公示。
一、項目簡介
蘇州辛帝斯燃氣密封材料有限公司注冊成立于2002年,原項目位于胥口胥香路105號,主要從事橡膠密封圈和家用燃氣軟管的生產和銷售。《蘇州辛帝斯燃氣密封材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02年12月9日通過蘇州市吳中區環境保護局審批(吳環綜【2002】第115號)。企業于2008年1月30日通過蘇州市吳中區環境保護局驗收,無具體文號,詳見附件。原項目位于胥口胥香路105號,根據蘇州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中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單元與地塊調整,企業原有項目所在地規劃為商業商務混合用地,因政府啟動區域規劃建設,為配合政府工作,相應區域規劃號召,企業開始進行廠區搬遷工作。由胥口胥香路105號搬遷至蘇州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豐園路6號(整租),同時對原有老設備進行淘汰,搬遷前年產燃氣密封性橡膠500噸,搬遷后對產能進行調整,年產橡膠密封圈60噸、家用燃氣軟管100萬米。
蘇州辛帝斯燃氣密封材料有限公司于蘇州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豐園路6號,建設蘇州辛帝斯燃氣密封材料有限公司遷建項目。項目已于2020年5月21日取得蘇州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經濟發展局備案,項目代碼:2020-320559-29-03-529245。
本項目環評及審批過程:建設單位于2020年5月委托蘇州市宏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編制了《蘇州辛帝斯燃氣密封材料有限公司遷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21年4月14日取得了蘇州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審批意見蘇太管委審環建【2021】9號。
驗收工作的開展:2021年9月蘇州辛帝斯燃氣密封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對其建成運行“蘇州辛帝斯燃氣密封材料有限公司遷建項目”進行驗收監測,我公司組織專業技術人員于2021年10月13日-10月14日進行了現場監測和環境
1、廢水監測結果
驗收期間,本項目生活污水外排口pH范圍、COD、SS濃度日均值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的三級標準,外排氨氮、TP濃度日均值滿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
核算項目外排COD、氨氮、TP、SS的量符合環評提出的總量控制要求。
2、廢氣監測結果
項目橡膠密封圈開煉、擠出、硫化工序產生的廢氣及家用燃氣軟管稱量投料、捏合、擠出工序產生的廢氣經“集氣罩+軟簾”收集后經“袋式除塵+低溫等離子體+二級活性炭”處理后,通過一根15米高1#排氣筒達標排放。驗收監測期間,項目顆粒物、非甲烷總烴外排速率和濃度滿足《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 2011) 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標準要求;硫化氫、二硫化碳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 和臭氣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 表2中15米高排氣筒外排濃度要求。
處理設施“布袋除塵、等離子吸附+二級活性炭吸附”對非甲烷總烴的處理效率為84.8%和85.7%。外排非甲烷總烴、顆粒物、二硫化碳、硫化氫的總量不超過環評中提出的外排量。
項目廠界無組織監控點顆粒物、非甲烷總烴外排濃度最大值符合《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中表6現有和新建企業廠界無組織排放限值;無組織二硫化碳、硫化氫和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二級新改擴建項目標準。
廠區內非甲烷總烴(車間南大門)排放濃度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特別排放限值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標準。
3、噪聲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東、南、西、北廠界晝夜間噪聲排放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
4、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有效處置,零外排。
二、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委托單位:蘇州辛帝斯燃氣密封材料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蘇州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豐園路6號
聯系人:王增華
聯系電話:13606209295
郵編:215000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請公眾提供個人準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職業、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聯系電話;
(2)根據您掌握的情況,認為該項目運營對環境質量造成的危害/影響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該地區建設該項目;
(4)您認為該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危害/影響程度;
(5)您對該項目環保方面有何建議和要求;
(6)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并簡要說明原因。
四、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供意見
(1)通過Email方式
(2)直接打電話的方式
(3)寫信的方式
五、公示時間
公眾可在本項目公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提出寶貴意見。
《蘇州辛帝斯燃氣密封材料有限公司遷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公示期:2021年11月19日~12月16日
辛帝斯變動分析報告.pdf
蘇州辛帝斯燃氣密封材料有限公司遷建項目驗收報告.pdf
專家意見、簽到表.pdf